Cyworld使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目标)
本条款是在使用有关赛我网提供的赛我服务和赛我全球合作赛我网提供的赛我全球服务过程中, 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 以规定会员和本网站间的重要事宜为目的而施行的。
第2条(条款的效力、 适用及变更)
(1) 条款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本条款通过网站公告向用户公布并发生效力。
同意本条款并注册的会员, 从同意本条款之时起就应服从本条款的规定。
条款变更时, 用户从变更条款生效之时起服从变更条款的规定。
(2) 条款的变更
必要时赛我网可以更改本条款; 条款变更后会及时予以公布。但关于会员的权利或义务的重要规定的变更最少会在7天前公布。会员如果不同意变更的条款事项, 可以停止使用服务, 解除使用协议。
第3条(有关条款规定以外事宜的准则)
对于现行条款没有规定的事项, 需要遵从赛我网规定的其他服务使用条款、详细使用说明及规则等的规定。
第4条(用语定义)
(1) 会员: 同赛我网签订服务使用协议的人。
(2) ID: 是指为识别会员和使用服务, 由会员选定的文字和数字组合而成的邮箱地址。
(3) 密码: 由会员选定的为保护会员信息和保证会员独自使用的文字和数字组合。
(4) 运营者: 负责服务的全面管理和运营的赛我网职员。
(5) 支付者: 申请使用赛我网服务的会员, 通过付费结算, 完成赛我网规定的支付程序的人。
(6) 支付: 会员为使用赛我网的服务或购买产品, 采用包括红豆购买等多种途径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
(7) 充值: 采用赛我网规定的支付手段向赛我网支付现金, 赛我网将相应数量的红豆付给该会员。
(8) 红豆: 为购买赛我服务及数字内容而使用的网络货币。
(9) 虚拟礼物: 会员个人在赛我购买虚拟物品并赠送给其他会员的行为。
(10) 退还: 支付者申请的产品有破损或者与说明不符时, 在会员在取消购买并返还物品之后,以红豆再充值的方式返回用户购买物品时支付的金额。
(11)赛我全球服务: 是指给除中国以外的韩国、美国、日本等国家提供的Cyworld Global Biz.服务。
第二章 服务使用协议
第5条(达成使用协议)
会员按照赛我网提供的格式填写自己的信息并提出使用申请, 赛我网同意后即可使用本赛我网的服务。
第6条(申请使用服务时,需要填写的事项)
会员在注册时, 必须填写下列规定事项才能够得到赛我网的使用批准。
(1) 姓名
(2) ID(邮箱地址)
(3) 密码
(4) 身份证号码
(5) 1个以上联系地址
第7条(批准使用申请等)
(1) 赛我网在用户诚实填写上述各项信息并同意本条款的时候, 批准用户使用本服务。
(2) 赛我网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保留批准意见。
① 设备没有剩余的情况
② 发生了技术上无法处理服务的障碍
③ 其他赛我网认为有必要的时候
④ 现有用户对使用服务产生障碍时
(3) 在下列情况下, 赛我网可以撤回或拒绝批准。
① 在第6条填写虚假信息
② 以他人名义申请使用时
③ 可能会妨碍公共秩序, 有损社会道德的
④ 被认定为有作为会员不应有的行为
⑤ 发表成人、政治性内容或其他影响社会风气、精神文明的内容
第8条(变更填写事项)
为使用本服务会员应诚实填写自己的信息。 如需进行更改的话, 应该变更填写的信息。
第三章 服务的使用
第9条(开始使用服务)
(1) 赛我网从批准会员的使用申请时开始提供服务。但是一部分服务要以赛我网规定的日期提供。
(2) 赛我网由于业务上或者技术上的障碍导致无法开始服务时, 要在网站上进行公告或向会员通报。
第10条(服务的使用时间)
(1) 服务的使用以全天24小时、年中无休息为原则。但是赛我网会有由于业务上或技术上的原因导致服务暂时中断, 或根据运营目的在赛我网规定的时间里暂时中断服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 赛我网应该在事前或者事后进行通报。
(2) 赛我网将服务分割成一定的范围, 在各个范围内另行规定可以使用的时间, 并对此予以公告。
第11条(服务的变更及终止)
(1) 赛我网可以根据第12条第5项规定的方法将变更的服务内容及提供日期通报给会员, 之后再进行服务的变更与提供。另外, 当会员的ID重复而导致难以提供服务的时候, 赛我网应该规定一定的期限向会员提出将ID更改为于他人不相重复的ID。 除此之外, 随着网站整合、 赛我网重要政策的变更, 赛我网可以采用不更改ID本质部分的方法统一变更ID。这时,赛我网应该向相应会员通报变更事实。
(2) 赛我网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限制或终止全部或一部分服务
。 ① 由于服务用设备的维修等工程而导致的不得已情况
② 会员妨碍赛我网的经营活动
由于停电、各种设备障碍或用户量激增而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
④ 和服务提供者的合同终止等导致的无法继续提供服务
⑤ 出现天灾、 国家非常状态等不可抗拒的情况
(3) 赛我网对非实名会员、 未满14周岁的会员、 受青少年保护法保护的会员、不满20周岁的会、外国会员、法人会员可以限制一部分服务的提供。
(4) 第11条第2项所提出的终止服务情况, 赛我网可以根据第12条第5项规定的方法通报用户。但由于赛我网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中断(运营者故意、非过失的disk障碍、 系统死机等), 无法提前通知的时候, 不适用该条款。
(5) 赛我网对于服务变更、中断而发生的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第12条(信息提供及会员通知等)
(1) 赛我网可以把会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各种信息和广告通过电子邮件、 有无线媒体、 书信邮件等方法提供给会员。会员使用服务中登载的广告或者通过服务参与广告主的销售活动等进行的通信或交易行为全部都是会员和广告主之间的问题。如果会员和广告主之间发生问题, 会员和广告主应该直接解决。在这方面, 赛我网不负任何责任。
(2) 赛我网在没有其他情况时, 以全天24小时提供信息为原则。由于定期检查、 设备维修和电信事业法的期间通信事业者而导致的服务中断, 或是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可以不事先通知而中断信息提供。
(3) 赛我网可以将服务划分为一定的范围, 提前通知并另行规定各限定对象使用的时间。
(4) 对特定项目的信息, 可以通过另行申请来向会员提供有偿服务。
(5) 赛我网可以通过会员注册时使用的邮件地址或短信等对会员进行通知。但是由于部分赛我网的限制而导致无法实现个别通知的邮件地址和针对不特定的大多数会员进行通知的情况, 可以使用服务公告来代替个别通知。
第13条(会员的文章)
(1) 文章是指在赛我网提供的服务内, 会员上传文字、 照片、 图画、各种文件和链接以及各种回复等信息。
(2) 由于在提供的服务内登载的文章而导致的个人损失或问题全部由会员个人负责, 赛我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为会员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程序著作权等导致赛我网受到他人索赔时, 会员应该为免除赛我网责任而努力。 在赛我网不能免责的情况下, 会员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赛我网的全部损失。
(3) 会员不允许发表或转发下列各项所述的内容。如果赛我网发现会员在提供的服务内发表如下各项内容, 可以不需要提前通知进行删除、移动或者拒绝上传。同时赛我网可以另行制定关于留言的详细使用说明, 会员应该根据说明进行上传或删除。
① 诽谤或中伤赛我网、 其他会员或第三者的名誉
② 散布违反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内容的信息、文章、 图形等
③ 同犯罪行为有关联的内容
④ 侵害赛我网的著作权, 第三者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
⑤ 超过赛我网规定的上传期间
⑥ 不符合赛我网服务特点的内容
⑦ 刊登不必要或不被认可的广告、宣传物
⑧ 无故盗用他人的ID(固有号码)、 姓名等撰写内容, 或无故伪造、编造他人输入的信息
⑨ 重复上传文章内容等违反上传文章目的的
⑩ 违反其他相关法令及赛我网说明等的。
第14条(文章的著作权等)
(1) 赛我网编定的著作物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赛我网所有。
(2) 会员在服务里上传的文章著作权属于相应的著作权者。
(3)在未经赛我网事先同意情况下, 会员不得将使用服务获取的信息通过复制、 出版、 传送、 发放、 播出等手段用于盈利或向第三者提供。 关于文章的侵害著作权的问题适用于相关法令。
(4) 针对会员自己创作、 上传的留言, 赛我网或赛我网准许的第三者可以以服务运营、 展示、 宣传为目的进行如下行为。赛我网拥有免费的非独占性使用权。但是需要进行复制、 修改等同著作权相关的行为时,需要得到会员的同意。
① 在全球赛我服务内, 对会员的留言进行复制、修改、改造、 传送、 展示、 发放以及进行二次创作和编辑著作物
② 以宣传赛我网的服务为目的, 向媒体、通信赛我网等提供会员的文章内容并供其使用。但在这种情况下, 未经会员同意, 赛我网将不提供会员个人信息
(5)在会员退出后, 赛我网对退出会员的文章也拥有本条第4项的使用权。
(6)未经会员同意, 赛我网不能以除本条第4项规定以外的目使用会员的文章, 但在赛我网合并、 转让、赛我网运营的网站间整合等情况下, 可以在不更改原文章内容的情况下, 变更文章的展示位置。
第15条 (关于使用迷你小窝服务)
(1) 会员通过迷你小窝服务将自己的姓名和性别向其他用户公开。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提供自己的出生日期、血型等附加信息。
(2) 通过迷你小窝内的音乐服务(迷你小窝背景音乐等)来上传音乐的会员必须另行设置程序。关于使用及删除设置程序的方法,我们会以单独的服务页面予以公告。赛我网为了提供更加稳定的音乐服务,会在设置程序中使用Grid Delivery技术。此技术中包括利用会员个人电脑等终端的储存空间的资源,向其他会员传送音乐资源数据的技术。
(3) 为了让其他用户可以轻松访问到自己的迷你小窝,会员可以向赛我网申请使用特殊的域名。但是会员不可以申请使用包含下列信息的域名。赛我网没有义务单独确认会员是否拥有使用以下信息的权利。
① 他人的商号
② 他人的商标或服务标识
③ 知名人士的姓名
④ 违反社会秩序及社会道德的词语
⑤ 根据商标法不能随意上传的标识
⑥ 与赛我网提供的服务相关的词语或是组合词语
⑦ 被判定为违反其他法令或是有可能侵犯第三者的权利的情况
(4) 如果赛我网发现发放给会员的,会员自己申请的域名包含第4项内容的词语时,赛我网有权回收域名或是把域名更改成与现有域名类似的域名再向相关会员提供服务。现有相关用户使用过的域名不能再发放给第三者。
第16条 (关于使用CY部落服务)
(1) 通过CY部落服务产生的部落,部落信息内容、文章以及信息的可靠性由用户负责。
(2) 赛我网为提供完善的服务,有权将各个部落归置到其适合的分类里去。
(3) 会员可以自由申请加入CY部落,加入申请的同意与否取决于各相应部落的政策和会章。
(4) 个别部落管理员(管理个别部落的代表者是指个别不落创建者。下同)。根据相应部落的会章或相应兴趣部落内部规定,可以不受规定约束,代表相应部落批准会员加入,对于违反相应部落的设立宗旨以及赛我运营宗旨的文章和资料有权限制登载、拒绝上传或是进行删除。另外,个别部落管理员可以任命包括副管理员在内的部落运营团队来进行会员管理。
(5) 个别部落管理员和接受管理委任进行会员管理的部落管理者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能未经会员允许随便公开会员的个人信息。 个别部落管理员对由于无故泄露会员个人信息而导致的会员个人损失负有直接责任。
(6) 部落成员有不法行为、违反社会道德的部落文章或资料的话,赛我网可以要求个别部落管理员立刻进行限制或删除;如果管理员没有响应赛我网的要求,赛我网有权进行自由删除或限制,之后再通知部落管理员。
(7) 论坛及自由讨论区的管理与维护由个别部落管理员和管理员指定的副管理员负责。
(8) 个别部落管理员如果发现商业资料、非法资料、淫秽资料或收到举报,应该立即删除相关信息。
(9) 出现以下情况的话,赛我网可以暂时中断部落运营或是关闭部落。
① 违背社会道德, 以传播色情, 低俗信息为目的创建的部落
② 出现违背或抵触现行法律的内容
③ 部落活动明显给赛我或赛我会员造成不利影响
④ 在警告和指正后,仍然不听劝告,一意孤行者
⑤ 上传商业资料及受著作权保护的资料,或是对这类资料的修改要求置若罔闻者
⑥ 没有得到赛我网同意, 通过部落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⑦ 由于部落内部纠纷导致赛我网不得不调解的时候
⑧ 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上传新文章或是连续3个月以上团体成员在1人以下
第17条(关于使用礼品店服务)
(1) 只有同意赛我网制订的使用条件和条款的会员才能使用赛我礼品店服务。
(2) 支付确认是会员用选择的支付方法申请结算后, 赛我网进行的确认。 赛我网在结算的时候把会员填写的内容全部看作是事实, 填写虚假内容的会员不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对违反本项的会员可以终止其使用本赛我网提供的服务、取消其会员资格, 并不允许重新加入会员。
(3) 红豆可以用赛我网指定的多种支付手段进行充值, 赛我网可以通过限定月充值额等方法限制红豆充值的额度。 另外, 因为赛我网服务漏洞而出现非正常过度充值的情况, 赛我网可以向会员收回过多充值的红豆;过少充值的话, 会员可以收到红豆再充值。
(4) 赛我网对信誉不良的注册会员或延期支付的会员可以限制其使用红豆。
(5) 由于本赛我网服务的重大漏洞导致购买的内容出现破损、被删除或品质不佳的情况时, 可以得到红豆再充值或复原相应内容的赔偿。
(6) 会员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通过合法程序从赛我网获赔本人直接用现金充值红豆的消费。 但是赛我网要在扣除手续费10元后退还。手续费是包括和充值相关的结算代理赛我网的结算手续费、汇款手续费等解除程序所必需的手续费相加的最小金额。索赔金额少于10元的情况不能得到退还。
① 已经进行了红豆充值, 但没有可以使用红豆的服务。其责任全部应由本赛我网承担的情况(但是系统定期检查等不可避免的情况除外)
② 使用充值服务并已经支付款项, 但红豆在3日内没有得到充值, 会员要求退还金额的情况
③ 其他为保护消费者, 本赛我网另行规定的情况
④ 赛我网通知相应会员解除会员资格的情况
(7) 退还程序如下。
① 符合本条第3项①, ②, ③的情况, 希望退还金额的会员, 应在红豆充值后20日内通过"1对1咨询"申请退还金额。 赛我网在审核申请的合理性后, 判定合理的话退还会员金额。充值20天以后, 即使申请退还也不能获得退还赔偿。
② 对于本条第3项④号的情况, 赛我网解除会员资格时即进行返还。
(8) 会员还可以不申请退还, 而捐献出退还金额。 该捐款会用于慈善团体、 宗教团体、 资助学校及资助赛我好友会。
(9) 使用本赛我网服务时, 违反使用条款规定而被暂停中断使用的情况下, 相关会员充值的红豆由本赛我网保管。 使用中断期结束后, 可以重新还给会员并继续使用。
(10) 会员尚有金额未缴纳而提出退会时,在金额未缴纳之前不准许退出。赛我网有要求申请退出的会员支付未纳金额的权利和义务。
(11) 解除没有利用结算手段而获得红豆的会员资格时, 剩余的红豆全部消除。
(12) 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会员进行红豆充值的时候, 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对未获得同意的未成年人可以限制其进行红豆充值。同意方法根据红豆充值时赛我网规定的同意方法进行。
(13)为了反映用户提出的与服务相关的建议或不满并对其进行补偿处理,赛我网将设置并运营损失补偿处理机构,优先处理来自于用户的不满和建议。但是如果很难立刻处理的话,应该及时告知用户原因以及处理时间. 第四章 协议当事人的义务
第18条(赛我网的义务)
(1) 赛我网的个人信息管理: 赛我网提供服务时掌握的会员个人信息在未经本人同意情况下不得向外部泄露或向第三者发放和提供。 经过国家机关的合法手续要求或为进行调查和其他公益事业而必需提供的情况除外。 会员的个人信息保护依据相关法令及赛我网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来进行。
(2)赛我网有义务努力让会员使用本赛我网服务;为提高对会员的服务质量使用会员信息。
第19条(会员密码等管理义务)
(1) 由于会员自身管理不善泄露ID和密码而导致的损失全部由会员自己负担。
(2) 会员的使用权限会员个人。 会员向第三方转让和借用时,赛我网可以随意删除会员的ID。 无故转让或借用的责任全部由会员承担。
第20条(关于整个服务的会员义务)
(1) 会员在使用本服务时, 不能有如下所述行为。
① 会员在提出使用申请或变更时, 不能填写虚假信息, 不能无故使用其他人的邮箱
② 会员不能将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或通过出版、 播放等途径, 未经赛我网允许向第三方泄露。 但以公益或实现会员的利益为目的时,可以向赛我网提出要求,获得本赛我网的同意。
③ 会员不能有侵犯第三者权利和著作权等的行为。
④ 除赛我网公认的情况外, 会员不能使用服务(包括在服务内登载广告或向第三方发放广告等)进行商品或劳务的销售营业等商业行为。特别是不能进行黑客侵入、广告进行收益、 通过黄色网站进行商业活动、 非法发布商用软件等行为。对违反规定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后果及损失, 被相关机关拘禁等情况赛我网不负任何责任。 会员有义务赔偿因为上述行为对赛我网造成的损失。
⑤ 会员不能妨碍赛我网网站的运营。
⑥ 会员将重要的资料在服务内登载或存储时, 应同时在服务以外的其他存储装置中备份相关资料。
⑦ 会员不能把违反公共秩序或妨碍社会公德的信息、文字和图片等向他人发放。
⑧ 会员不能同第三者就红豆进行有偿交易或转换成现金。
(2) 会员应积极协助赛我网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解除协议及限制使用
第21条(解除协议及限制使用)
(1) 会员希望解除使用协议的时候, 应由会员本人在线直接向赛我网提出解除申请。
(2) 赛我网在会员有下列行为的时候, 可以不提前通知会员而终止和解除使用协议。
① 违反社会道德和社会秩序
② 上传非法文章
③ 提供虚假个人信息
④ 利用他人信息成为会员 (信息遭盗用的人,根据赛我网的判断后可以成为会员)
⑤ 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妨碍本网站运营的
⑥ 将网站活动中获取的信息用于商业或无故向外部公布, 在不征求本人同意向第三者泄露的情况
⑦ 同第三者就红豆进行有偿交易或转换成现金的
⑧ 给其他会员或赛我网带来损失的
(3) 赛我网在会员有下列事由时, 可以最多中断该会员12个月服务, 并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时间。
① 会员自己申请中断使用
② 其他不适合解除使用协议的情况
第六章 损失赔偿等
第22条(损失赔偿)
(1) 会员因为违反本条款导致赛我网产生损失时, 违反本条款的会员应赔偿赛我网的全部损失。
(2) 会员使用服务过程中, 由于进行不法行为或违反本条款的行为而导致赛我网从该会员以外的第三者接到索赔请求或诉讼时, 该会员应自己承担责任和费用, 为赛我网免除责任。 赛我网无法免除责任的时候, 会员应赔偿由此而产生的赛我网全部损失。
第23条(免责事项) 赛我网在此郑重提请会员注意以下重要免责条款:
(1) 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供服务的, 赛我网免除有关责任。
(2) 对于因会员本身责任导致服务使用障碍的, 赛我网不负责任。
(3) 除法律有规定外, 赛我网对会员使用服务未获得期待利益的情况不负任何责任。 此外, 对通过服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 赛我网没有参与会员之间或会员同第三者之间以服务为媒介发生的纠纷的义务; 对由此产生的损失, 赛我网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24条(裁判权及依据法律)
(1) 对服务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会员和赛我网之间的纠纷提交诉讼时, 由管辖赛我网本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2) 赛我网和用户间的诉讼适用于中国法律。




